29个城市达到模范管理水平166个城市达到优秀管理水平
近年来,各地以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为载体,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管理体系,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交通结构,在道路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情况下,遏制了大中城市整体性交通拥堵状况进一步恶化,城市交通管理逐步向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截至目前,全国660个城市中,已有29个城市交通管理达到模范管理水平,占4.4%%;166个城市达到优秀管理水平,占24.8%%,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变化。
———城市交通管理理念得到转变。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积极调整管理理念,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思路由单一道路建设向建设与管理并重转变,管理手段由只重硬件投入向软件、硬件兼顾转变。
———城市交通管理协调发展机制初步形成。各地普遍建立了由政府牵头、部门参加的城市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要求,全国460多个城市建立了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运作机制,近400个城市编制了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231个城市开设了公交专用道,20多个城市建设了快速公交系统。
———城市交通基础和管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路网结构更加注重连续性、系统性、可达性和路网流量的均衡分布,城市交通管理设施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至2008年,全国城市道路里程年均增长5.8%,累计施划标线24万公里,增设交通标志31万块,路口渠化率达到95.5%,路口灯控率达到91.2%。
———城市交通管理从粗放型、经验型向精细化、规范化转变。交通工程技术、科学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手段得到广泛应用,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执法管理能力不断提升,420个城市在主、次干道实行了信号灯线控或区域控制,全国电子警察和电视监控设备的数量达到32000余个,路口闯红灯违法行为下降70%%以上。近500个城市建立了集指挥、调度、控制、诱导功能于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36个大城市白天平均接处警时间缩短为4.3分钟,夜间缩短为7.7分钟。
———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各地政府积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职能,将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率和公民交通安全意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结合“五进”宣传和交通安全宣教工程载体,有效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2008年,36个大城市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与2004年相比,分别提升了5.3%、3.5%和9.1%。
来源:中国警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