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 EN
公司新闻 行业资讯

酒后驾车:与死神的危险拥抱

发布时间:2009-06-22 17:21:00阅读次数: 分享到:
为何酒后驾驶屡禁不止

  在现实中,大多数人都知道酒后驾驶的危害,也知道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但为何酒后驾驶仍屡禁不止?据调查表明,有40%%的酒后驾车者“过高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这类驾车者认为自己酒量大,少喝一点无碍大事,况且开车技术过硬,总想酒后驾车来“炫耀”自己的技术,结果造成事故;有27%%的酒后驾车者的“安全意识不强”,这类人并没有意识到酒后驾车能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他们觉得喝酒少了不够朋友情谊,酒过三巡后再送朋友或者自己开车回家,而这往往会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有19%%的酒后驾驶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以前饮酒驾车从来没有出过事,也没有被交警抓到和处罚过,而且也经常看到其他人酒后驾车,于是便侥幸酒后驾车,结果造成惨剧。

酒后驾车的五大危害

  一是触觉能力受到影响。饮酒后,酒精的麻醉作用最容易影响人体的触觉能力。司机在行车过程中需要依靠手、脚的触觉来控制方向盘和挡位、油门、刹车等。由于饮酒后,人体的神经传导受到麻痹,所以触觉会比平时迟钝,司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二是判断操作能力降低。根据对以往酒后驾车事故的分析发现,驾驶人员的判断力和操作力容易受到酒精影响。因为喝酒而导致人对声、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行车的距离和速度,极易发生车祸。三是酒精易引起视觉障碍。很多人在过度饮酒后都会出现走路不稳、恍惚的反应,这种状况明显是由于人体的平衡感和视觉受到酒精影响。虽然很多司机没有达到醉酒的标准,但饮酒还是容易引起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此外,饮酒后视野也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四是引发心理障碍。在酒精的刺激下,饮酒的人常常会有“过度自信”的反应。俗话说“借酒壮胆”,可是司机的胆子要是失控,这道路可就成了“游戏场”。五是极易产生疲劳。由于饮酒后易困倦,容易表现出驾车行驶不规范、空间感觉差等疲劳驾驶现象,甚至有司机在行车途中睡着,造成严重事故。

对酒后驾车的认定及处罚依据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及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啤酒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当饮酒量上升至1400ml啤酒或一两半36度以上白酒时,血液酒精浓度即可达到醉酒驾驶处罚条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更加严厉: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相关链接:世界各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

  美国交通法规规定:酒后驾车属于故意犯罪,要给予严厉的处罚。驾驶员酒后开车被查获,除接受规定的经济处罚外,还会受到去医院“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处罚。

  俄罗斯《反酗酒法》规定:驾驶员酒后行车或在行车过程中饮酒,初犯取消1至3年驾驶资格;重犯受3至5年不许开车的处罚。因饮酒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分别给予判刑5年以内、罚款、吊销行车执照、剥夺终身驾驶权利等处罚。

  日本交通法规规定:当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5%%时,要判两年以下劳役,罚款5万日元,吊销驾驶执照,同时追究向驾驶员提供白酒者的责任。

  韩国规定:对酒后驾车违章者,不仅吊销执照一年,而且还罚款100万至300万韩元不等。

  加拿大规定:凡酒后开车的,罚款1470美元,监禁6个月;造成人身伤害的监禁10年,造成人死亡的监禁14年。

  澳大利亚规定:对醉酒驾驶员,如系初犯,罚款10美元;如果重犯,要判10年有期徒刑。

 

 

                                         转《交通安全周刊》2009年6月16日第03版

版权所有 三亿体育·(中国)官方网站 Copyright © 2018 皖ICP备1701104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048号
百度统计